急!公司失误多发工资,怎么追回?
家人们!!!
糟 了 糟 了
有这么一件事
可把我折磨坏了
糟 了 糟 了
2022年
8月23日
我这个专门干发工资活儿的人
居然连工资都能发错
就连金额也像在嘲笑我
是个大傻子
采访者
我给一同事发的金额
是他月薪的250倍!
我感觉自己才是那个二百五
后来那人主动联系我
说第二天就把钱打回公司账户上
可把我高兴坏了
可第二天,我盼星星盼月亮
也没盼来那笔钱
他居然骗我
当然,我是不会死心的
我用好几个人的手机
轰炸了好几个小时
终于联系上了那人
他倒好,说自己睡过了头
但好在向我承诺
马上就去银行转账
本以为事情很快就结束了
你猜怎么着
两天后,钱没有等到
倒是等到了他的辞职信!
有没有人能告诉我
这钱还能要回来吗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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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员工并未提供相应的劳动,而多拿巨额工资,这部分工资没有法律上、合同上的根据,属于不当得利,员工依法应予返还这部分工资。
因此在协商归还无果时,单位可以搜集相关证据,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该员工归还相应财产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九百八十五条 【不当得利定义】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;
(二)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;
(三)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。
第九百八十六条 【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】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,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,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。
第九百八十七条 【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】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。
第九百八十八条 【第三人返还义务】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。
END
来源:cctv今日说法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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